日,北京繁星山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陕西邮政西邮寄电子支付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银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三张支付牌照被正式注销,方式均为主动注销,其中北京繁星山谷业务由瑞祥商务服务有限公承接。当前支付牌照数量持续收缩,累计已有50张支付牌照被注销,目前支付牌照仅剩221张。
根据人民银行现行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中的相关管理规定:1、第三十八条支付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有权责令其停止办理部分或全部支付业务:2、第三十九条支付机构因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而终止的,其清算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3、第四十三条支付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注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未遵守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比例管理规定的;(七)其他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4、第四十四条支付机构未按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据国家有关反洗钱法律法规等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注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